關于申報2018年度浙江省文學創作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通知
                來源:浙江省作家協會 | 時間:2018年08月16日

                  浙作發〔2018〕30號

                  關于申報2018年度浙江省文學創作

                  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通知

                  各市作協、行業作協,省網絡作協,各直屬單位:

                  根據浙委辦發〔2018〕4號及浙人社發〔2015〕107號、〔2018〕55號等文件精神,現就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一、申報對象

                  我省各級文聯或作協所屬文學創作機構及其他文藝、文化等單位中主要從事文學創作(含文學評論,下同)的現職專業技術人員;自由撰稿人。

                  二、申報截止時間

                 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9日。

                  三、申報條件

                  申報對象的基本條件、評審條件詳見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浙江省作家協會關于印發<浙江省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(藝術等級)評價條件>的通知》(浙人社發〔2015〕107號)。

                  四、申報材料

                  申報材料要求真實、規范、齊全(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)。

                  五、其他事項

                  1.組織學習。隨著職稱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,我省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機制、措施不斷健全完善。在對標我省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文件精神要求的基礎上,今年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對《申報文學創作專業技術資格評分表(試行)》進行了適當調整。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申報對象學習有關文件精神,并結合《評分表》認真開展對照自評。

                  2.嚴格把關!墩憬∥膶W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(藝術等級)評價條件>》對我省文學創作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對象范圍、基本條件、評審條件等作了嚴格規范。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崗位設置審核表核定職數范圍推薦評審對象,并對申報對象的評審資格、條件、創作業績、獲獎成果、繼續教育情況等進行嚴格審查。申報對象的《推薦文學創作 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》等評審材料在一定的范圍內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。對于不符合評審范圍和條件的,以及公示期間有問題反映,沒有調查核實清楚的不得推薦上報。

                  3.及時申報。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職稱改革工作會議要求,今年的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進度將進一步提速提效。有關單位要為申報對象提供更便捷、高效的服務,及時把評審事項通知到每一位申報對象。申報材料于2018年10月9日前報送至浙江省作家協會辦公室(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1717室)。聯系人:王群峰,0571-87055908。

                  附件:

                  1.2018年浙江省文學創作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材料說明

                  2.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》

                  3.《推薦文學創作 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》

                  4.《申報文學創作專業技術資格評分表(試行)》

                  5.《破格推薦文學創作 級任職資格審批表》

                  6.《評審對象資格審查花名冊》

                  7.《專業藝術等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》

                  8.《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》

                 

                 浙江省作家協會

                  2018年8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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