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作發〔2019〕32號
關于申報2019年度浙江省文學創作
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通知
各市作協、行業作協,省網絡作協,各直屬單位:
根據浙委辦發〔2018〕4號及浙人社發〔2015〕107號、〔2019〕21號等文件精神,現就做好2019年度浙江省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對象
我省各級文聯或作協所屬文學創作機構及其他文藝、文化等單位中主要從事文學創作(含文學評論,下同)的現職專業技術人員;自由撰稿人。
二、申報截止時間
即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。
三、申報條件
申報對象的基本條件、評審條件詳見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浙江省作家協會關于印發<浙江省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(藝術等級)評價條件>的通知》(浙人社發〔2015〕107號,詳見:http://www.marytuomiartgallery.com/ch99/system/2014/08/28/018378573.shtml)。
四、申報材料
申報材料要求真實、規范、齊全(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)。
五、其他事項
1.組織學習。隨著職稱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,我省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機制、措施不斷健全完善。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申報對象學習有關文件精神,并結合《評分表》認真開展對照自評。
2.嚴格把關!墩憬∥膶W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(藝術等級)評價條件》對我省文學創作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對象范圍、基本條件、評審條件等作了嚴格規范。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崗位設置審核表核定職數范圍推薦評審對象,并對申報對象的評審資格、條件、創作業績、獲獎成果、繼續教育情況等進行嚴格審查。申報對象的《推薦文學創作 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》等評審材料在一定的范圍內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。對于不符合評審范圍和條件的,以及公示期間有問題反映,沒有調查核實清楚的不得推薦上報。
3.及時申報。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職稱改革工作會議要求,今年的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進度將進一步提速提效。有關單位要為申報對象提供更便捷、高效的服務,及時把評審事項通知到每一位申報對象。申報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報送至浙江省作家協會辦公室(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1717室)。
(聯系人:葉凱、李楊,聯系電話:0571-87055910)
附件(請點擊下載):
1.2019年浙江省文學創作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材料說明
關于印發《浙江省文學創作中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(藝術等級)評價條件的通知
浙江省作家協會
2019年7月19日